1、如果同一批次(最多100件專利)中案件的申請人/專利權人不同,但是變更前代理機構相同,變更后代理機構也相同,是否可以在一個批次內辦理批量變更代理機構業(yè)務?此外,證明文件備案中是否可以添加多個總委托書和解聘書的備案編號?
答:同一批次中的案件如果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不一致,在辦理批量代理機構變更時,由于系統(tǒng)無法將不同的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信息與其應當提交的證明文件進行有效關聯(lián),因此,無法對代理機構進行批量變更。建議當事人在辦理批量代理機構變更時,應確保同一批次提交的號單中的申請人/專利權人一致。如果案件包括多個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例如,案件包含申請人/專利權人A和B 的,可以分別提交A的總委托書和B的總委托書以及A的解聘書和B 的解聘書的備案號。答:辦理批量更名業(yè)務,如果申請人/專利權人的身份信息通過了業(yè)務信任體系平臺校驗,則不用提交證明文件。如果未通過業(yè)務信任體系平臺校驗,應將證明文件進行備案,并在辦理批量變更手續(xù)時注明備案后的證明文件備案號。答:著錄事項變更費應在提交批量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之日起1個月內繳納。批量更名:同日提出內容完全相同的批量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且不涉及權利轉移的,按一件變更繳納著錄事項變更費200元。繳費時填寫該批次對應的第一個申請?zhí)枺ɑ驅@枺?/section>批量變更聯(lián)系人、代理信息或地址郵編等:不收費。4、批量更名(導入號單),一批次有100件的案件上限限制,如果提交多個批次同一申請人(專利權人)的變更號單,是否需要繳納多筆變更費用。答:如果多個批次變更內容完全相同的批量更名是在同日提交的,只需繳納一筆變更費用。如果不是同日提交的,需要提交多筆費用。答:辦理全量更名(即不導入號單,對系統(tǒng)中所有符合條件的案件辦理更名手續(xù)的),變更前申請人可以分別填寫18位、9位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后續(xù)將會對系統(tǒng)內記載對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的案件進行變更。(例如:組織機構代碼填寫為“123456789”的,則會對系統(tǒng)內組織機構代碼為“123456789”格式的案件進行變更;組織機構代碼填寫為“12345678-9”的,則會對系統(tǒng)內組織機構代碼為“12345678-9”格式的案件進行變更)。
1、對于PCT申請,申請人在2024年7月26日以前辦理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手續(xù),但進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之后(含該日),是否需要繳納相關費用?
答:雖然申請人在2024年7月26日之前辦理了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手續(xù),但如果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通知書中確定的進入日是在2024年7月26日之后,則需要按照《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專利權補償期年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24〕1156號)的要求繳納相關費用。2、PCT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時,哪種情況下能夠減免申請費及申請附加費?答: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受理并進行國際檢索的PCT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時免繳申請費及申請附加費。進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含該日),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受理,由歐洲專利局進行國際檢索的PCT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時申請費及申請附加費需全額繳納。3、PCT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時,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國際檢索報告的,能否減免實質審查費?答: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國際檢索報告及專利性國際初步報告的PCT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并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免繳實質審查費。4、進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含該日),由歐洲專利局、日本專利局、瑞典專利局三個國際檢索單位作出國際檢索報告的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時能否減繳實質審查費?答:進入日在2024年7月26日以后,由歐洲專利局、日本專利局、瑞典專利局三個國際檢索單位作出國際檢索報告的國際申請,在進入中國國家階段并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不再予以減繳實質審查費。5、本次費用政策實施后,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的申請人是否可以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繳納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費?答:目前,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的國際程序費用應當直接向國際局繳納。具體繳費信息及方式可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網站查詢。國家知識產權局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商定有關合作事項后,會另行通知相關費用代收事宜。6、本次費用政策實施后,指定中國的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的申請人是否可以請求減繳中國的單獨指定費?答:目前,指定中國的單獨指定費仍需全額繳納。國家知識產權局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商定有關合作事項后,符合政策規(guī)定條件的申請人將可以在國際局DM/1表新增選項中請求減繳指定中國的單獨指定費。在此之前,申請人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費減備案手續(xù)。
1、專利開放許可聲明經審查合格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后,專利權人可以依據(jù)開放許可聲明公告享有年費減繳嗎?
答:專利開放許可聲明公告后,僅依據(jù)專利開放許可聲明公告不能享有年費減繳。只有在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通過開放許可達成專利實施許可的,才能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優(yōu)化專利收費政策的通知》(財稅〔2024〕23號)要求享有年費減繳。2、專利權人因開放許可請求年費減繳的,如何提出請求?答:根據(jù)《專利審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十一章第8節(jié)的規(guī)定,專利權人可以在專利開放許可實施期間,按規(guī)定享有自備案日起尚未到期的專利年費的減繳。專利開放許可實施期間是指專利開放許可實施合同生效之日至專利許可期限屆滿期間。根據(jù)《專利審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3.2節(jié)的規(guī)定,請求人辦理專利開放許可實施合同備案,視為專利權人同時提出專利年費減繳請求,無需再辦理其他手續(xù)。3、專利開放許可實施合同備案合格后,專利權人享有的年費減繳年度和比例如何確定?答: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優(yōu)化專利收費政策的通知》(財稅〔2024〕23號),專利開放許可實施期間的年費減繳比例為15%?!秾@麑彶橹改稀返谖宀糠值谑徽碌?節(jié)規(guī)定,專利開放許可實施合同準予備案的,專利權人可以在專利開放許可實施期間,按規(guī)定享有自備案合格日起尚未到期的專利年費的減繳。專利權人同時符合兩項專利年費減繳條件的,按照其中減繳比例較高的一項條件予以減繳。例如,一件發(fā)明專利申請的申請日是2010年8月8日,授權公告日是2012年10月10日,按照規(guī)定可以享有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十年內的年費(減繳比例為85%),2015年7月7日專利開放許可實施合同備案合格,專利開放許可期限屆滿日為2030年8月7日,則該案的專利權人第3專利年度-第12專利年度可以享有年費減繳85%的比例,第13-20專利年度可以享有年費減繳15%的比例。4、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就許可使用費協(xié)商達成許可合同,年費能否減繳?答:根據(jù)《專利審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十一章第8節(jié)的規(guī)定,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就許可使用費進行協(xié)商后簽訂普通許可合同的,不屬于開放許可。因此不能享有因開放許可獲得的年費減繳政策。5、在專利開放許可期限屆滿之前撤回專利開放許可聲明的,是否可以繼續(xù)享有年費減繳?答:根據(jù)《專利審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十一章第8節(jié)的規(guī)定,專利權人撤回開放許可聲明的,自下一專利年度起不再享有因開放許可獲得的專利年費減繳。因此專利權人在開放許可期限屆滿之前撤回專利開放許可聲明的,自下一專利年度起不再享有因開放許可獲得的專利年費減繳,但是不影響根據(jù)《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的其他條件請求減繳的年費。6、專利權人撤回專利開放許可聲明后,就該專利又重新提出開放許可聲明并達成開放許可實施合同的,是否可以享有年費減繳?答:專利權人在撤回專利開放許可聲明后就該專利又重新提出開放許可聲明并達成開放許可實施合同的,如果希望因再次開放許可獲得專利年費減繳的,必須辦理新的專利開放許可實施合同備案,備案合格后才可以按規(guī)定享有自備案合格日起尚未到期的專利年費的減繳。